关于落实授权专利经费补助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专利权人:
为贯彻落实《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提出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,推进我区创建“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城区”工作,进一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。按照《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》(甬科知[2009]14号、甬财政教[2009]206号)和江东区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》(东政发[2009]15号)文件精神,对授权专利落实补助政策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申请专利补助条件
1、授权的国外发明、外观专利和国内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专利;
2、授权专利的申请地址在江东区行政区划内;
3、专利权归属是企业,须注册在江东,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;
4、专利权归属是个人,须户籍关系在江东;
5、对2007年1月至2009年11月授权专利落实补助。
二、提供相关资料
1、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(证书页);
2、企业授权专利,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3、个人授权专利,提供身份证和户籍证明;
三、办理时间
1、12月1日至8日办理专利补助登记;
2、12月12日至18日到区科技局领取补助费。
四、其它
1、登记地点:江东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,福明路511号2号楼3317
2、联系人:吴明杰、 楼磊磊
3、联系电话:87938722、87938721 传真:87929063
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|